科研工作

中国特色民主之路越走越宽广
更新时间:2021/12/17 16:04:52    来源:科研管理部    作者:李咏玲     点击数: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强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民主是多样的,实现民主的道路并非只有一条。

民主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话题,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追求。世界上从来没有抽象的、纯粹的民主,而只有具体的、历史的民主。从国内外政治发展成败得失中可以看出,每一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实现民主的道路也各不相同。照搬照抄其他国家的民主模式,必然导致水土不服、弊病丛生,甚至会把国家的前途命运葬送掉。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走出了一条符合国情的民主发展道路。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高举人民民主的伟大旗帜,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先后探索并实践了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农民协会、工农兵代表苏维埃、各阶级阶层代表人士参加的参议会、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等民主政治实现形式,最终建立了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实现了最广泛的人民民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在政治建设上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得到更好发挥,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得到巩固和发展。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回顾历史,展望未来,必须继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让中国的民主之路越走越宽广。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巩固和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经过了长期实践检验的好制度。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建设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加快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建设,增强监督实效,保证国家机构按照人民的意志运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事;要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更好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从制度和实际运行上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不断夯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基。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着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我们要进一步规范协商内容和程序,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制度化水平;要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要创新协商实践形式、培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健全协商结果保障机制,大力发展协商民主。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提高基层群众自治水平。基层群众自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最直接、最有效、最广泛的实现途径。要坚持政治性,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基层治理存在的短板,着力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基层群众自治效能;要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广泛开展基层协商,保障人民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实现基层治理和谐有序、充满活力。

民主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奋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只要我们继续高举人民民主伟大旗帜,发展好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的民主之路必将越走越宽广,中国人民的生活必将更加美好!

(此文已在《焦作日报》发表)